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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想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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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岱兰一共拿了四双鞋过来,微微屈膝,店里故意配了不适合蹲着的高跟鞋,才能确保他们每个人都是单膝跪地服务,仰视坐着的客人。

她就这样半跪在林怡面前,微笑着介绍。

“这双天蓝色的高跟鞋是我们这次秋冬季的新品,鞋面是特殊工艺处理后的绒面小牛皮,很受欢迎——”

“那就是买的人很多?”林怡漫不经心,看也不看,“换一个,我可不爱跟风。”

叶熙京说:“妈,您今天不是说只来拿衣服吗?改天再买吧。”

“为什么改天?明天晚上就一块儿吃饭,你想改哪天?”林怡嗔怪,“这孩子,怎么越长大还越叛逆了?”

这样说着,林怡自然地伸手,示意伍珂过来。

伍珂看看叶熙京,再看看千岱兰。

太漂亮了,忍不住多看几眼。

女孩很年轻,年轻到皮肤看不出一丝的毛孔,光滑洁净的脸,哪怕涂了不适合她的粉调唇蜜,也依旧遮不住的青春逼人,额头饱满,眼睛大而亮,瞳仁黑亮黑亮的,像戴了美瞳,鼻子小巧精致,神采奕奕。

这种店的导购是很辛苦的工作,即使没有客人也必须站着,无法休息;她应当已经站了很久,但看起来仍旧活力满满——

比早上八点钟踏入教室的大学生还要精力充沛。

伍珂觉察到问题。

“不用,”她抿一抿唇,说,“就那双黑色的吧,我日常穿不了这么贵的。”

“再贵,阿姨也愿意给你买,只要值,花点钱算什么,”林怡说,“阿姨知道你朴素,和其他人不一样,但是呢,这鞋子该买的还得买——不单单买鞋,等会儿把裙子啊什么的也看看,看上什么就说,阿姨统统买单。”

Linda说:“姐,我们这里昨天刚到了件连衣裙,很适合——”

“让她来,”林怡打断她,又指千岱兰,“我就听她介绍。”

千岱兰微笑不减。

她笑意盈盈,颊边的两个小梨涡若隐若现,继续介绍:“小姐好眼光,刚才看中的这款黑色方跟鞋是我们高级手工坊的新品,是手工做的呢。”

林怡说:“你们总说得好听,可什么不是手工做的?这年头,手工操作机器,也敢叫纯手工做的了。”

“这双的确是纯手工,它是我们高级手工坊系列的新品,无论材质工艺还是版型,都是我们品牌的专利,”千岱兰微笑着将鞋子捧起,举在她面前展示,“这双鞋是我们品牌最受欢迎的羊皮底——您是我们的黑钻贵宾级客户,知道这种鞋底穿起来有多透气舒服;这鞋面呢,和普通的鞋面还不同,它用的是喀什米尔山羊的羊毛,一般品牌常用它做大衣、做羊绒衫,我们则拿它混纺,是专门定制了布料,才做了这双鞋的鞋面,舒适又精细。”

“嗯?”林怡不自觉向她偏移身体,看着她手中捧着的高跟鞋,“有这么复杂?”

“是的呀,”千岱兰温柔地说,“您看看这朵茶梅,茶梅是我们品牌的重要标志之一,鞋面上的这个茶梅,也是用真丝绸缎细细做的;我只靠说,不一定能让人感受到它的好,您伸手摸摸,这个手感,是不是很像真的茶梅花?您再仔细看看,这每朵茶梅花,都是工人手动裁剪、挑选、再组装到鞋面上的,一个老师傅,一上午最多只能做六朵茶梅花呢。我们手工坊系列的单品就是数量稀少,但我敢保证,每一件,每一朵茶梅,都是真正手工做的。”

身后,熨完衣服的Ava也出来,探头往这边看;听见身后一声轻咳,她回头,看到了Luna。

Luna也在看千岱兰。

林怡的手从鞋面上离开,眼睛还盯着那朵茶梅:“这鞋还有37码的吗?”

“只有这一双,”千岱兰眼睛亮晶晶地看她,“其实店里总共就只来了这么一双37码的,说真的,这价格呢,确实是有点高,可确实也很漂亮;如果不是您这样的客人,我们一般也不会推荐它。”

林怡看着那鞋:“多少钱?”

Linda说:“一万——”

“我没问你,”林怡打断她,如梦初醒似得,看千岱兰,“多少?”

“一万两千元,”千岱兰并不恼,她慢声细语,“您是我们的黑钻会员,鞋履可以享受双倍积分。”

林怡想拉伍珂坐下,但伍珂不肯,她只是摇头笑着说太贵了。

林怡便将脚伸到千岱兰面前。

千岱兰单膝跪地,轻柔地给她试了这双鞋,温和地夸赞她脚保养得很好,脚也漂亮。

叶熙京受不了了,他伸手,想去拉千岱兰,被伍珂攥住胳膊。

她向叶熙京轻轻摇头,要他不要太冲动。

千岱兰服务了林怡整整一个小时。

早就已经过了下班时间,但按照规定,只要有客人在试衣服,就绝不可以关门。眼看时针指到十点,林怡喝了两杯水,吃了一份水果拼盘,去了一次卫生间。

千岱兰滴水未沾,膝盖因为长时间的下蹲、单膝跪地和起立而酸疼,仍笑容不减,轻声慢语,不厌其烦地介绍。

林怡几乎把店里能试的衣服、首饰、鞋子、包都试了一遍,没有去舒适的VIP室,就在店里的中岛沙发旁,在人人都能看到、路过的人透过落地玻璃窗看清的位置,指使千岱兰拿了一件又一件、换了一件又一件。

期间Linda想帮忙,被林怡轻描淡写几句话打发了。

她就是要千岱兰一个人做。

等林怡去卫生间的时候,叶熙京终于对千岱兰说话:“别干了,跟我回去。”

回去?

回哪里?

回沈阳吗?

千岱兰避开他的手。

这一刻,她突然近距离地观察到了叶熙京的“幼稚”一面。

她其实早就知道,可以为能够完全包容掉,喜欢就免不了互相摩擦、适应,就像木楔子砸进板凳里,摩擦、挤压、挣扎后才牢固。

可直面他的“幼稚”是如此猝不及防。

生长在温室里的花朵,一点风雨都受不了——这算什么呢?林怡都还没有骂她小骚,狐狸精呢。

正常工作而已,以前在市场上和人吵架被拽头发、被恶意拉扯衣服;在工厂里被男的故意蹭过来搭讪,吃饭时被一群男的围着看,说下流的荤话,还有人起哄说要强,奸她,说什么能爽一次坐两三年牢也不亏——

他岂不是更受不了呢?

她早知道他是锦衣玉食的小少爷。

可没想到真的不食人间烟火。

现在不能再用“没吃过苦”来麻痹自己了,叶洗砚同样好命,同样没吃过什么苦头,可他就不会这样幼稚,不会莽撞地伤害到她。

千岱兰不想让同事看笑话,避开叶熙京:“请尊重我的工作。”

叶熙京还想去抓她的手,可周围那么多双眼睛,他又只得放下,只沉沉地看着她,满是心疼。

好不容易等林怡试够了,试舒服了,到最终买单的时候,她却悠闲地说:“上面试的这些都算了,你还是给珂珂挑一双鞋吧,瞧我,都快忘了——快,珂珂,你坐在这里,让她给你试试鞋。”

千岱兰笑容不减。

膝盖酸痛得不行,她仍起身,准备去拿高跟鞋。

“够了。”

叶熙京用力拉住她,他转身,直接问林怡:“妈,你在这里快把人家店都试一遍了,一件都不买,您觉得这样合适吗?”

林怡说:“小兔崽子你今天——”

叶熙京从怀里掏出钱包,卡也不抽,用力递到千岱兰怀里,眼睛盯着林怡:“夹层第一张金色的信用卡,直接刷,密码是我生日。”

“先生,”千岱兰保持着笑容,“我怎么知道您生日是什么时候呢?”

叶熙京顿了一下,报出密码。

千岱兰说:“那您……”

“那双黑色的鞋,什么手工什么羊皮的,还有我妈妈试的那条黑色的长连衣裙,那个大衣,还有那个包,”叶熙京说,“算了,就你说的那几件什么手工系列的,全都要了。”

林怡猛地起身,一着急,也不伪装了:“叶熙京!你钱多了烧得慌啊?!”

千岱兰听出了她口音。

——好像也是铁岭的,老乡啊,之前怎么没听叶熙京提到过?

她装聋作哑,向叶熙京核对:“先生,高级手工坊系列的黑色茶梅羊绒混纺高跟鞋的价格是一万两千元,黑色真丝连衣裙七千五百元,阿尔巴斯白羊绒大衣一万八千八百元,银灰色小牛皮金球斜挎包一万五千元,珐琅手链九百元——”

“珐琅手链不要,”林怡打断她,“珐琅和黄铜——我不喜欢戴,性价比不高。”

“刚刚您还说它戴起来很漂亮,让人给您换了五条才选到满意的,”叶熙京冷笑,“性价比低又怎么了?妈妈想给我省钱,我还想孝顺孝顺妈妈——买,刚才我妈试的那三条都要。”

“那就是三条珐琅手链,还有一件真丝衬衫四千五百元,一条小羊皮编制腰带一千块,”千岱兰直接口算出结果,“共计六万一千五百元。”

61500。

与此同时,Linda按着那个粉红色、贴满水钻的计算器,噼里啪啦,也核算出结果。

就在千岱兰说完之后,她看到屏幕上分毫不差的数字。

Linda握着那计算器,心情十分复杂。

高级手工坊系列定价高昂,买的人少,提成点自然是最高的六个点。算下来,这六万一千五,至少能提成三千六百九十元。

千岱兰还在实习期,完成每月的十万业绩,暂时不计入提成。

如果这六万块都是她的……

Linda掐紧掌心,手中握住的计算器在灯光下闪耀着璀璨的光芒,她只看着千岱兰。

林怡脸色不太好看,显然不想就这么买单,可刚才的动静吸引了不少店员出来,众目睽睽下,又闹成这样,已经收不住场子了;叶熙京态度也很坚决。

“珂姐,”他问,“您还需要鞋子吗?”

他用了“您”。

“不需要,”伍珂微笑,摇头,“谢谢你。”

林怡想要去拿千岱兰手里的卡,但叶熙京难得爆发,态度像个狮子。说到底也只是六万多而已,犯不上——比起来这个,林怡更不喜欢叶熙京的态度,连带着更厌恶千岱兰。

千岱兰已经俐落地打出购物单,和钱包一起双手递给叶熙京。店里其他人也忙起来,叠衣服,和衣架一起,装包装盒,系绸带,贴品牌标志性的茶梅……

十点二十五分,千岱兰微笑着鞠躬,送他们离开。

伍珂目前住在大学的教职工公寓,就在附近,小雨已经停了,她坚持在校门口下了车;车子再度启动,正开车的叶熙京,看到林怡突然发疯似地抽自己巴掌。

立刻停车,打开后座车门,叶熙京按住林怡自残的手,又痛又难受:“妈!”

“你还知道我是你妈?”林怡泣不成声,“我还以为那小丫头才是你妈!只要她一笑,你是魂也没了人也飘了,钱包里的钱也没有了!!!”

叶熙京说:“难道不是因为您故意为难她吗?”

“我故意为难?我是骂她小骚,狐狸精了,还是骂她不要脸勾引我宝贝儿子了?”林怡痛心疾首,“六万一千五百块,你爸当初追我时都没这么大手笔!”

“这能一样吗?”叶熙京说,“您是第三者上位您都忘了?他当时花的还是夫妻婚内财产呢,那是因为叶阿姨不计较,不然您当时拿的那些钱还都得还给叶阿姨。”

“你现在花的也是你爹的钱!”林怡气急败坏,左右无人,她骂得也痛快,也彻底不装了,“你当我为什么中意伍珂?因为你爹喜欢她。”

叶熙京愣住,若有所思:“我爸喜欢她?什么时候的事?我怎么不知道?难怪——”

“你真是哪放屁哪呲牙,哪说话答哪茬,”林怡打断,“你爹想撮合伍珂和你哥。”

叶熙京说:“我知道,伍珂也喜欢我哥,挺好的。”

“好个屁!”林怡指他鼻子,“你哥女朋友找伍珂那样的,大学老师,要学历有学历,要气质有气质,你找个那么漂亮小妖精,她除了漂亮还有什么?她上过几年学?我都不好意思说出口。”

“您还有什么不好意思说出口的,”叶熙京说,“您不是没上初三就退学了吗?”

“所以我只能当第三者啊!”林怡说,“熙京啊,结婚和找女朋友不一样,得找学历高,有文化的,这样才不给你拖后腿——不信的话,看看我,你爹当初找了我,后来他这几年混成什么样了?娶了我,他不是越过越差劲了?你看你哥,跟着你爸时候什么样,跟着你叶阿姨时候又是什么样?当初眼瞅着要学坏了,你叶阿姨接过去在杭州教养了几年,现在谁不说你哥好?”

叶熙京说:“您这话说的,是不是也想把我送到叶阿姨那边?”

“别耍贫,”林怡说,“你就不能为后代想想?能不能有点最起码的道德感?我当初能为你找个好爹,你就不能给自己未来孩子找个好妈?”

叶熙京不吭声。

“我算是看出来了,你哥不喜欢伍珂,是真的一点那方面意思都没有,”林怡说,“但你爸眼光还可以,他看中的儿媳妇,肯定好,你得去追伍珂——你得支棱起来啊!做人总得占一头,你总不能连女朋友都输给他吧?”

叶熙京说:“我爸如果眼光真的好,当初就不会和您——妈!妈!妈!”

林怡恶狠狠又扇了自己三巴掌,头发乱了,她从这凌乱的头发间凄凄地看自己儿子。

“听妈一句劝吧,熙京,”她哭,“你比不上你哥,你哥他自己有大出息,他自己也有个好妈妈,有有钱的姥姥姥爷,将来创业失败了也有家人兜底;你不行啊,熙京,你爸现在有了新老婆,将来说不定还能再给你生个小弟弟——你将来可怎么办呢?我就你一个儿子,你也就我一个没出息的妈。你自己要是立不起来,以后可咋办呢我的熙京……”

叶熙京已经习惯了。

林怡从来不会打他。

她只会恶狠狠地扇自己巴掌、用头撞墙,第一次知道叶熙京和千岱兰谈恋爱时,林怡从二楼跳下去,摔断了腿,来胁迫叶熙京不准去见千岱兰。

孝顺。

孝顺。

孝不重要,他心里想什么也不重要,父母只要他顺。

叶熙京千躲万躲,再怎么瞒,也还是瞒不了。

就像当初瞒不住和千岱兰的恋爱,现在也阻止不了林怡去找千岱兰。

他今天真怕林怡在店里发疯。

他知道妈妈疯起来是什么样。

“妈,”叶熙京握住林怡的手腕,“别打了。”

他握着林怡的手,想打自己的脸,但林怡却收了手,泪眼婆娑;扇自己脸那么用力的一巴掌,最后轻轻地、轻轻地抚摸在叶熙京脸上。

“我爸绝对不会再有其他孩子,”叶熙京说,“您放心,都是我一个人的。”

夜色寂静,风月无声。

十点四十五分。

千岱兰主动提出将包、首饰和腰带的业绩都算在Linda的身上,让Luna大为意外。

“为什么?”Luna说,“Mila,一直是你在服务她们。”

“林女士是Linda的熟客了,今天……是个意外,”千岱兰温和地笑,“我不能抢Linda的客人。”

Linda在旁边开抽屉,又关上,看千岱兰时,不解,惊喜,疑惑,又有点触动。

千岱兰主动分出来的这几项,都是提成高的。

刚才那情况,要说不怨千岱兰,肯定是不可能的;销售这里,店面就是战场,谁不是为了业绩用尽手段?谁不是为了提成天天扮着一张笑脸?

“行,”Luna没纠结,点了头,垂眼,看到千岱兰的脚后跟,看到那纯棉白袜子上的一抹红,“你今天也累了,早点回去吧——明天你排中班,十一点到下午六点,别记错了。”

“谢谢Luna姐,”千岱兰甜甜地笑,一瘸一拐地去更衣室。

她脱掉店里的工作服,换下来高跟鞋,将东西放到统一的、写着名字标签的洗衣袋中,再放到指定位置。

Linda进来的时候,千岱兰还没穿上自己的裙子,纤长漂亮的身体,因为久不见太阳而呈现出玉质的雪白,胳膊长手长,腿也长,虽然才172,但身材比例极好,头也小,看起来起码得175。

她只穿了胸衣和纯色的内裤,也不避讳Linda,大大方方展示着美好的身体,笑着打招呼:“Linda姐。”

Linda不好意思多看:“谢谢。”

“甭客气,”千岱兰把裙子放在地上,两只手提着袖子,站进去,从腿往上扯,她说,“前几天还多亏你教我认客人呢。”

“没什么……”

千岱兰反手,去拉后背的拉链。

刚拉好,一转身,看到Linda站在面前,递过来创可贴。

“这个,贴在脚后跟,”Linda说,“高跟鞋就这样,我都穿了两三年,还是会磨破;贴上这个,会好很多。”

千岱兰接过创可贴,笑:“谢谢Linda姐。”

Linda抿唇,看她笑得烂漫可人,也笑了。

“Mila,”Linda说,“听我一句劝,有钱人都不是好相处的,咱可别眼皮子浅,真搭上自己——不值当的,啊?”

十一点。

穿着黑色连衣裙、搭配蓝色牛仔衬衫的千岱兰终于走出店门。

这个时间,公交车也没有了。

打车很贵,她掏出地图看,思考自己走六公里的可能性。

似乎不是很大。

犹豫间,她的小诺基亚收到殷慎言的信息。

扯了衬衫下摆,擦擦潮湿的屏幕,千岱兰才看清。

「睡了没?还没睡的话,要不要出来吃个夜宵?我去接你。」

千岱兰回:「你怎么接我啊?有啥交通工具啊?」

殷慎言:「摩托,借的,不怕死就坐。」

千岱兰当然不怕死。

比起死,她更怕穷,更怕连卖捡纸箱卖废纸壳子时都得偷偷往里面撒水添沙子。

有尊严的死去不难,难的是有尊严的穷。

殷慎言虽然嘴巴很刻薄,但还挺信守承诺,他目前实习的公司就在这附近,不到十五分钟,就轰轰地到了千岱兰身边。

摩托车是借的,头盔也是借的,一股子头油味,千岱兰也不在意,直接往头上一套,问殷慎言:“咱们去哪儿吃饭啊?”

“公司附近的烧烤店,”殷慎言说,“我领了七折券,请你吃烤肉。”

七折券的诱惑力太大,两个人进去的时候,店里已经满了;好在外面还有块空地,撑起桌子,这个时候来吃烤肉的基本都是IT行业的,下班晚,加班补贴多,还给报销打车费。殷慎言把摩托车钥匙还给同事,和千岱兰坐在最外圈的小矮桌子上,木碳把铁丝网烤得通红通红,他招手,要了两瓶啤酒。

酒送上来,殷慎言起身去拿开瓶器,回来时,发现千岱兰一手一瓶啤酒,已经用牙咬开了。

和小时候一模一样。

她小时候也是这样,用牙开罐头,啤酒瓶子一咬就开;开黄豆酱、黄桃罐头,也是,先用牙咬着罐头盖用力往上掰,掰到轻轻“啵”一声,等空气进去后,再拧开就轻松了。

“迟早啃掉你那俩大兔子门牙,”殷慎言说,“悠着点,别还没成老太太,牙先没了。”

“切,”千岱兰说,“你可别在那里乌鸦嘴了。”

“怎么?”殷慎言握着筷子,看她,“今天怎么这么晚下班?我还以为你得睡了。”

“那不是惦记着你请我吃饭嘛,”千岱兰说,“就是为了这顿烤肉,我才空着这肚子,巴巴地等着你呢。”

她这声大了,周围都是殷慎言的同事,几个人回头看到千岱兰,再看看殷慎言,一阵暗羡。

“说这话,也不怕你男朋友吃醋,”殷慎言点了一根烟,夹在指间,吸了一口,盯着千岱兰,“和好了?”

“没,”千岱兰捏着长筷子,将烤网滋滋乱叫的五花翻了个面,“想分手了。”

殷慎言习惯性冷笑:“我就知道你还是——”

话没说完,僵在原地。直到手里的烟灰幽幽地掉落一截,狠狠烫了他一下,他才说:“分手了?!”

“还没,”千岱兰夹起烤好的五花肉,往蘸料碟里一摁,“芝麻酱呢?没芝麻酱吗?”

木碳烤出的烤得滋儿哇冒油五香肉,又焦又香,再裹点浓浓厚厚的芝麻酱,来点生菜,绝配。

“北京人吃烤肉不蘸那个,”殷慎言倾身,按住千岱兰握筷子的手,一动不动,脖颈上青筋挣起,“什么时候和他分手?”

“还没想好呢,不过可能也就最近的事吧,”千岱兰说,“你站起来干什么?咋这么激动?坐下——你烟灰快掉我烤肉上了啊啊啊啊啊别污染我的肉!!!”

殷慎言顺手将烟丢地上,碾灭,漆黑漆黑的眼还在看她。

“怎么想起来得要分手?”殷慎言问,“谁这么厉害,把你恋爱脑治好了?”

“没什么……”千岱兰用筷子戳了戳烤肉,“其实也不一定是要分,就是,觉得……嗯,这样怪没意思的。我知道他喜欢我,可也没那么喜欢我,你知道吗?他只能接受我的好,完全不想看到我的那些不好;不仅不想看到,还想把我的那些’不好’用刀切掉。与其说他喜欢我,其实更像——他喜欢他眼里的我,可我并不是他眼里那个样子。所以,我怀疑,他喜欢的根本就不是我本身,只是一厢情愿的注视投影。”

“跟谁学了这么多新词?小词语一套一套的,”殷慎言说,“你挺适合去学哲学的。”

“算了,”千岱兰笑,“你骂我半文盲的事我还记得呢,算了,我不是学习那块料。”

殷慎言嘴唇动了动,隐约有一丝悔恨的情绪在,但很快,他又恢复了冷静。

“吃饭,”他说,“吃饭我打车和你一块回去,刚好公司能报销。”

千岱兰饿狠了,又难过,都说他乡遇故知最难得,陌生的大城市中,好歹还有一起长大的人在,她呼呼啦啦吃烤肉,大口大口喝啤酒,全然没注意到,相隔一个绿化带,公路上,一辆黑色的宾利刚刚经过,又缓慢地倒了回来,稳稳停在他们旁边。

黑色的宾利内,杨全深深吸了一口气。

三分没了。

幸好还有俩月就该刷新驾照分数了。

他打开窗户,扶了扶眼镜,努力想看清外面到底是谁,能让叶洗砚忽然间说要他倒车——调头重新开过来都不行,一分钟都等不了,必须要倒车。

然后杨全就看到了千岱兰。

没办法,她太白了,太有活力了。晚上十一点,在一群加班到这个时候、吃着烤肉还死气沉沉、疲惫不堪、怨气冲天、印堂发黑的人群中,她不仅白得扎眼,活力得也瞩目。

然后才是她对面的殷慎言,像阴暗角落里的红色白点毒蘑菇。

“哎,这不是新入组的那个小实习生吗?”杨全认了出来,惊讶,“他们俩怎么一起吃饭?”

沉默看许久的叶洗砚终于开口:“他叫什么?”

后排座位上,叶洗砚问,“你知道他名字?”

“殷慎言,”杨全补充,“去年’创造图灵杯’的冠军,您还给他颁了奖。”

“嗯,”叶洗砚目不转瞬,看着千岱兰,还有她对面的阴郁男人,许久后,他侧身,问,“上次你送岱兰回去,说看到有个男人帮她搬东西,是他吗?”

杨全说:“是他。”

叶洗砚看着相隔一个绿化带的人。

烤肉的气息和木碳通过打开的车窗吹入车内,千岱兰脚边放着两瓶开了盖的啤酒,桌上的只剩半瓶。不知说了些什么,对面的男人笑了。

烤肉用的碳不是很好,风倒灌,大约是有草木灰飞出,落在她头上,英俊却阴郁的男人伸手,轻轻拍打她额前的发。

叶洗砚意识到,这个男人就是千岱兰打电话时叫的那个“狗东西”。

以及——

他竭力想忘掉的那个混乱夜晚,裹着羽绒被、白生生的千岱兰,眼中含泪时,同他的那段对话。

在此刻渐渐清晰,那些被暂时忽略掉的东西,缓慢浮上水面。

——“岱兰,你难道没有梦到过和人做这种事?除熙京之外。”

——“倒是有。”

——“你喜欢他吗?”

——“喜欢啊……不过不是那种喜欢,就是朋友之间,我俩经常吵架。”

确认了。

叶洗砚平静地确认了。

这个,正在和千岱兰一块吃烤肉的男人,是她打电话时误提的“狗男人”,也是叶熙京咬牙切齿的“岱兰为了他才来北京”,也是——

千岱兰曾经的春,梦对象之一。

“杨全,”叶洗砚说,“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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