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恭有清辭簡旨,能敘說,而讀書少,頗有重出。有人道孝伯常有新意,不覺為煩。
殷中軍問:“自然無心於稟受。何以正善人少,惡人多?”諸人莫有言者。劉尹答曰:“譬如寫水著地,正自縱橫流漫,略無正方圓者。”壹時絕嘆,以為名通。
羞:糗,饵,粉,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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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问曰:“冠者不肉袒,何也?”曰:冠,至尊也,不居肉袒之体也,故为之免以代之也。
君之丧,子、大夫、公子、众士皆三日不食。子、大夫、公子食粥,纳财,朝一溢米,莫一溢米,食之无算;士疏食水饮,食之无算;夫人世妇诸妻皆疏食水饮,食之无算。大夫之丧,主人室老子姓皆食粥;众士疏食水饮;妻妾疏食水饮。士亦如之。既葬,主人疏食水饮,不食菜果;妇人亦如之。君大夫士一也。练而食菜果,祥而食肉。食粥于盛不盥,食于篹者盥。食菜以酰酱,始食肉者先食干肉,始饮酒者先饮醴酒。期之丧,三不食;食:疏食水饮,不食菜果,三月既葬,食肉饮酒。期终丧,不食肉,不饮酒,父在为母,为妻。九月之丧,食饮犹期之丧也,食肉饮酒,不与人乐之。五月三月之丧,壹不食再不食可也。比葬,食肉饮酒,不与人乐之。叔母、世母、故主、宗子食肉饮酒。不能食粥,羹之以菜可也;有疾,食肉饮酒可也。五十不成丧,七十唯衰麻在身。既葬,若君食之则食之;大夫父之友食之则食之矣。不辟粱肉,若有酒醴则辞。
成人之者,将责成人礼焉也。责成人礼焉者,将责为人子、为人弟、为人臣、为人少者之礼行焉。将责四者之行于人,其礼可不重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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