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说其他,就单说故事,石林都觉得这是一个超级棒的作品。她一直奋力工作到凌晨,才终于停下手中的笔。此时的她,感觉自己就像被霜打过的茄子,蔫了吧唧的。她瞅了一眼身旁的车尚明,再抬头一看,墙上的时钟已经指向了 12 点。
“老师,已经很晚了,我要闪人啦!”今天的工作可算是完成了,石林觉得自己真的是使出了洪荒之力,现在是一点儿力气都没啦。然而,她说的话就跟一阵风似的,吹过去就没了动静。工作台前的三人,那叫一个专注啊,仿佛被施了定身咒,根本没察觉到她已经站到了他们面前。石林那个无奈呀,只好又扯着嗓子喊了一句:“嘿,我撤啦!”这时候,林小冉才慢悠悠地抬起头。然而,那眼睛里布满了血丝,就像兔子眼睛似的,差点没把石林吓得跳起来。
“啊?”林小冉抬起头看了一眼时钟,似乎这才发现时间已经这么晚了。然后,他有气无力地对着石林来了一句:“辛苦了哈!”
石林转头看向车尚明的时候,只见他依旧埋头苦干,没有半点要休息的意思。这可把石林弄得有点不好意思了。但时间确实很晚了呀,再不回去,只怕自己的朋友以后都不让她去留宿了。她赶紧收拾好自己的包,然后提着包准备推门离去。
这场景可是石林以前从没经历过的。以往在任何一名老师手下做助手时,都没有如今这般辛苦。而这仅仅只是第一天呢,不过她却没有半点埋怨,甚至说,这一点还让她异常兴奋了起来。也许这才是一个真正的漫画家对待自己工作应有的态度嘛!
石林总是认为态度是人们对事情的看法,态度是做事情时的心情,态度会影响到我们做事情的质量和速度。如果以积极向上、主动和热情的态度来面对事情的话,事情肯定是做的又快又好;而如果用敷衍了事、被动厌恶的态度来面对事情的话,事情一定会做的很差,速度也很慢,还会影响到我们的心情。可见做人处事时,态度有多么重要!石林突然就觉得自己现在正在做的这件事,即便是最普通的事,也应该全力以赴,尽职尽责地去完成。小任务顺利完成,便也就有利于自己对大任务的成功把握。
与此同时,市中心的一家酒店公寓里,兰达正看着那一本被程英带过来的周刊。他看得那叫一个入神啊,以至于程英给他端来水杯都没察觉,一不小心就把水杯打翻在地。
“哇塞,真是不错啊。”兰达喃喃自语道。他还没看完这一页呢,手就不自主地想去翻下一页了。兰达觉得《风声》的成功之处,一是抓住了读者的好奇心,二是故事情节超棒,三是细节设计巧妙得很。像他这种完全凭一腔热血在绘画的人,根本想不出这样的故事!这是一个极其考验剧本构造的故事,如果创作剧本的人没有足够的能力,是完全掌控不了这样的故事的。这也就是所谓的,只要一步走错,整个故事就会毁于一旦!他们是值得尊敬的对手!
“兰达,你在干啥呢?”程英经常夜里一两点才会离开兰达的公寓,因为兰达的生活自理能力实在太差,在她眼里那就是三级残废。
程英看着兰达工作台上那一滩茶水将那刚刚完成的稿子全都浸泡湿透了,顿时紧张得就像天空马上就要下一场大雨,而自己却没带伞一样。
“兰达,这可咋整啊?”程英将那一张张稿子在手里抖了抖,想把那茶水抖干净。她看向兰达,却发现兰达似乎还没有从《风声》的世界里出来呢。他蹲在工作椅上,双手紧紧抓住周刊,连那一角都感觉快要被他捏碎了。
“兰达~”程英怒了,她大喊了一声。
“咋啦?你吓死我了!”兰达这才被程英把魂给召回来。
“咋啦?咋啦?你还问咋啦?”程英气的肺都快要炸了,“你这稿子都白画了,你知不知道!”
“哎呀,不要在意这些小细节嘛。”他却很从容地回道,这让程英一时之间都不知道该咋训斥了。
“你这截稿日也没几天了,你真的知道不?”
“这稿子反正也是要弃掉的。”兰达突然严肃了起来,然后从自己的裤子口袋里,掏出了一根彩虹棒棒糖,就要往自己嘴里送。
程英强忍着想要揍他的心情,只见他舔了舔手里的棒棒糖,然后道:“这个你看了吗?”
兰达将手里的周刊递了过去,然后又道:“这样下去,sunshine 很快就会被追上的!”
程英顿时愣住,被追上?
“你难道看不出来吗?周刊上的故事远比赛刊上要精彩!”
被自己负责的漫画家这么一问,程英就像如雷劈顶:“这时候是关心他人作品的时候吗?”
“英子的职责难道不是让自己负责的漫画家能画出更好更有人气的作品吗?”兰达从工作椅上突然跳了下来,然后将自己长长的辫子绕上自己的手臂,“这样下去,我的这只手,很快就会被缠住的!”
兰达的表情异常严肃,异常认真。程英叹了一口气,因为在程英的眼里,兰达是一个既善良又可怕的人。平日里的他,是见到蚂蚁都会绕道而行,不忍去践踏的人。然而到了漫画里,他就像潜伏在夜里露着獠牙的野狼,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对手,不知道什么时候,突然就会扑过来把对手撕成碎片,连让对方恐惧的时间都不给。只要是被他认可的人或事,他都会不顾一切地想要去打败,而且是那种踩在脚底下的打败,让对方一败涂地,丧失信心这般才最好!而现在的他,已然露出了他的獠牙。
程英的记忆,一下子就被拉回到了一年前。
每天这个城市总是苏醒得太过于早。昨夜的浮尘还未来得及平定,甫暗下的路灯似是仍有昏黄色的灯光要透出来,细看时却是晨曦的折射。并没有太多人会注意到这样的场景。年轻的白领裹着风衣在街边等待公车,妆容精致却遮不住满脸沉重的倦意。当程英凭栏俯瞰的时候,眼前豁然开朗,上海这座被誉为东方之珠的城市尽收眼底;整整齐齐的高楼大厦,车水马龙的十字街头,马路中心犹如蚂蚁的车辆来往穿梭,人行路则人山人海,多得喘不到气,挤不出来。路旁的人肩碰肩,脚跟脚。警察叔叔在路中心忙个不停,一边指挥着车辆,一边吹着口哨;绿灯一亮,过马路的行人脚步加速,真是刻不容缓。
程英打了一个哈欠,穿着整齐,提起手里的公文包,走出了出租屋。
“早上好!”
“英姐,早上好!”
惯例地和同事打完招呼,程英走向了自己的办公桌。
这里是 SDK 少年漫画编辑部,作为整个编辑室唯一的女性,程英总觉得这是一种骄傲。
“英姐,老大找你!”
“好,我这就过去!”程英应付道,放下手里的公文包,就走进了主编的办公室。
“程英收拾一下,今天和我去完成一下交接工作。”
两天前,前任主编先生被调走了,而身为副主编的高泰明,被提升为了主编。就在昨天,SDK 旗下的天才新人兰达,被分配到了她的手下!而兰达的上一任编辑,便是身为副主编的高泰明。
“好的!”
当这个消息传遍了整个编辑室的时候,大家都觉得,程英定是上辈子拯救了整个银河系,才会有这般好运。谁都知道,兰达,是高泰明在千万名少年漫画家里,层层选拔出来的天才!是他一手培养出来的天才型漫画家!而高泰明将兰达交给了程英。除了对程英的信任外,还有就是整个编辑室再也找不到像程英这样有耐心的编辑了。他深知,对于兰达而言,一个好的编辑固然重要,但不能忍受他那随性的性子,就是一个大麻烦!高泰明做了他三个月的保姆,深知这不是一般编辑能接手的人。
程英收拾好一切,跟随着高泰明走出了办公大楼,坐在高泰明的副驾驶座上,程英的内心还是比较激动的,因为这个兰达,她倾佩已久。
市中心的一家酒店式公寓里,高泰明带着程英推开了兰达的房门。而当自己的视线豁然开朗的那一刹那,程英惊呆了!
门口塞了一堆废纸,简直毫无人的立足之地。整个房间被灯光笼罩得分不清颜色,里面没有什么家具,一张电脑桌上凌乱地堆放着一些漫画书,还有一桶没有吃完的方便面。
高泰明皱了皱眉,却并没有太大的表情变化,而程英觉得这和自己想象的差距太大,以至于让自己都没有勇气迈开她的那一只脚!
程英的想象中,他好看、幽默、大方、温柔……而当自己看见他是如此披头散发,邋遢至极时,幻想就这么被无情地打破了!
“兰乞儿,停下手里的笔!”高泰明说道。
“嗨,好的!”他将手里的笔丢掉,然后转身看了过来!
或许是天生,他发色微黄,披肩的长发自然散落在肩头,白皙的皮肤上尽是墨迹,只有那张脸和整个人不大相配,光洁白皙的脸庞,透着棱角分明的冷俊;浓密的眉毛叛逆地稍稍向上扬起,长而微卷的睫毛下,幽暗深邃的冰眸子,显得狂野不拘。
程英被面前这个拥有如此差异脸庞的少年,深深震住了!
这便是自己接下来要负责的新人漫画家,兰达!
程英看着面前的人,突然由心而生,这并不是一件美差!
事实也正如程英所见,她接手兰达的第一件工作就是打扫卫生!